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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从日常生活培养护生的习惯

[日期:2012-11-15] 来源: 作者:海涛法师辑 点击数:

一、从日常生活培养护生的习惯

一、為官篇

1﹒凡是遇到国家庆典或特殊节庆时,应规定全国為期三天至七天禁止屠杀。

2、国家应奖励渔民转业,并辅助其从事收入比捕鱼要好的行业。这样才能杜绝杀生的业报。

3.每年冬天,国家应公告禁止民眾,不可无故使湖泊、水池、埤塘乾枯。若已作為放生之用者,更须时时注意并维护放生物种的居住环境。

4.国家应禁止民眾打猎,不但可以保护动物生态,更可以减少杀生。

5.像禁止屠杀这样的善事,政府官员应该要不厌其烦的提醒与注意。

6.如果遇到小小的水灾、旱灾,或父母生日,也应当禁止屠杀数日。

7.水陆诸神明,应当敬而远之,不应该以动物去祭拜衪。如果有人联名申请要举办杀生祭拜的活动,以使庙宇兴旺,这样的庙是邪庙,国家绝对不可核准。

8.在诸神明生日时,常有民眾群聚在一起,大量的宰杀动物,能以隆重的典礼祭拜诸神。祭祀结束后,还喝酒、吃肉庆祝,并扛著神像在市街中张扬,引人注目,使眾多的男女老幼都聚集过来。这样的活动国家应该严格禁止,不可使恶习成為风气。

9.许多相命师或巫师,往往胡乱断言人的祸福吉凶,要人祈求鬼神以消灾解难。一般民眾往往非常的相信,不敢不听从,而使得生病的无法恢復健康,健康的人反而生病,这种情况很多,到处都是。爱护人民的政府官员,应当将这样的人以法律严加查办才是。

10.国家对於有忠义孝廉、爱护生命事蹟的人,应当為他们建立祠堂纪念,做為民眾学习的模范与表率。但应节省资源,以简单的方式祭祀即可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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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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