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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信希有分第六

[日期:2012-11-18] 来源: 作者:智谕法师 点击数:

正信希有分第六

【须 菩提白佛言。世尊。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。佛告须菩提。莫作是说。如来灭後後五百岁。有持戒修福者。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。当知是人不於 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。已於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。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。须菩提。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。何以故。是诸众生无复我 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无法相亦无非法相。何以故。是诸众生。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。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。何以故。若取非法相。即着我人众生寿 者。是故不应取法。不应取非法。以是义故。如来常说汝等比丘。知我说法如筏喻者。法尚应舍何况非法。】

须菩提白佛言。世尊!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?

有人说「颇」是多的意思。但我们寻诸经意,「颇」字有能否的意思。能否有众生得闻如是章句,生实信不?

佛告须菩提。莫作是说。如来灭後後五百岁。有持戒修福者。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。当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。已於无量千万佛所,种诸善根。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。须菩提!如来悉知悉见,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。

佛告须菩提,你不要如是说,怀疑能否有人信是甚深经典。如来灭後後五百岁,有持戒修福者,於此章句能生信心,以此为实。

佛灭後法流传於世,分正法时期,像法时期,末法 时期。诸佛灭後,其法流传,皆有此三个时期。但流传时间,长短不同。释迦牟尼佛,正法千年,像法千年,末法万年。佛灭後,第一个五百年是解脱坚固,第二个 五百年是禅定坚固。就是说,佛灭度後第一个五百岁,还有获得解脱出三界的。得解脱出三界,是指无学人言。何谓禅定?禅定者,三界以内叫禅定。这指凡夫的四 禅八定讲,四禅八定都在三界内。阿罗汉获得解脱出三界。此是说,佛灭度後第一个五百岁,还有出三界证阿罗汉的。第二个五百岁,还能证入禅定生色、无色界 天。

第三个五百岁,是论议坚固。众生根性愈来愈差,已不能亲证佛法,仅能谈论而已,故曰论议坚固。第四个五百岁,是塔像坚固,众生议论都不能,只知建庙塑像。修积人天有漏之福。

第五个五百岁以後,便进入末法时期。众生恶性转深,自是非他,故曰斗诤坚固。此一时期,即如来灭後後五百岁。

纵末法时期,若有众生持戒修福,於此金刚经,能生信心,以此为实。

持戒修福,是略说前五度也。若人修习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五种波罗蜜,可得无量福。若人修习般若波罗蜜,可得无量慧。一旦修习功圆,福慧两足,便名成佛。故持戒修福,是略明众生发菩提心,修行五度也。因为五度易修,般若难求,故先说持戒修福。

乃至一念生净信,便是明般若智慧。一念者,即一心不乱的意思。深信诸法性空,本来清净。深信一切有相,皆是虚妄。如是谓之一念生净信。

以上便是说,末法时期,若有众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,心无所住,不取於相,修行六度。便於此经能生信心,以此为实。

当知是人,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,已於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。

此是赞叹彼人,善根久植也。

闻是金刚般若,乃至一念生净信者,如来悉知悉见。

若人一念无二,心无所住,不取於相,生清净信者,如来悉知悉见。何以故?佛佛道同故。

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,如是无量福德者,即第四分所言,「若菩萨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」

何以故?是诸众生,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无法相,亦无非法相。

因为这些众生,已经深达法性,心无所住,不取於 相。所以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既离我人众寿四相,於是不取一切相。故不取法相,亦不取非法相。若人着「有」法,是取法相。若人着「空」法,是取非法 相。凡夫外道着有,是取法相。二乘偏空,是取非法相。无论法相或非法相,皆不出我人众寿相。

何以故下,说明凡取相者,皆是着於我人众生寿者。若离我人众生寿者,便可心无所住,不取於相了。所以善男子善女人,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,即应远离四相。

故接着说,是诸众生,若心取相,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。若取法相,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。如果有人认为,既然着於法相不对,那麽我便善於无相。其不知着於无相,仍是我人众寿相。是故经文云,何以故?若取非法相,即着我人众生寿者。

若谓法相不对,非法相亦不对,究竟怎样才对呢?当知一切诸相,皆因缘生。相属因缘,当无自性。无自性故,是以性空,而性空自然无相。所谓性空,即无自性。以无自性,方能随缘成一切法。

故知随缘成诸相,此相即无相。无相随缘成,无相即是相。故若人如实知诸法性相,便知无相即相,相即无相。若知相即无相,自然不住法相。若知无相即相,当亦不住非法相矣。

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着有也。不应取非法,不应着无也。

以是义故,如来常说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。

如来说法如筏喻者。因为法不可说,凡有所说,皆如筏喻。筏者渡人之具也,人既得度,筏即应舍。若人不舍即为痴人。

佛於阿梨吒经曾说︰「……云何我於长夜说筏喻法?欲令弃舍,不欲令受。」欲令弃舍者,令弃舍烦恼生死也。不欲令受者,不欲令取着法相也。

又说︰「犹如山水甚深极广……中无舡亦无桥梁……彼便岸边收聚草木,缚作椑筏,乘之而度。安隐至彼。便作是念,今我此筏多有所益……彼便以筏着右肩上,或头戴去。」佛说此已,问诸比丘言,彼人应否?比丘答言,不也世尊。

所以我们学佛,不应取着法相,亦不应取着非法相。不应取着有相,亦不应取着无相。

  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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