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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光大师:子女与父母有四种因果

[日期:2012-11-14] 来源: 作者:印光大师 点击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印光大师:子女与父母有四种因果

 

译文

  子女与父母,有四种因果。一报恩:因为父母对于子女,过去世有恩,以报恩的原故,今生投生来做他们的儿女。服侍操劳奉养父母,必定使父母活着欢心,父母死后祭扫怀念。乃至为官泽福百姓、名垂青史,令天下后世,敬重他本人以及敬重他的父母。二报怨:因为父母过去世中,对于子女有负恩背义的地方,因为报怨的原故,来投生做他们的儿女。从小则忤逆双亲让他们伤心,长大后则违反国法,祸及双亲之身。对于父母,生的时候没有衣食奉侍的孝养,还会令双亲死后,在九泉之下感到羞辱。又有更加不堪的,身居权要,谋图不轨,被国家灭门杀族,挖掘祖坟毁伤祖墓。还使天下后世,唾骂其人并及其父母。叁偿债:子女过去世中,亏欠父母资财,因为偿还债务的原故,来投生做他们的子女。如果所亏欠的多,则可以孝养双亲以至养老送终。如果所亏欠的少,则不免过早地离开人世。四讨债:因为父母过去世中,亏欠子女资财,因为讨债的原故,今生为做他们的子女。小债则徒劳地浪费抚养、订婚、教育、娶妻的资财,以及种种教诲,希望成家立业,而寿命到了完结的时候,忽然丧命。大债便不止如此,必定导致倾家荡产、家败人亡才罢休。——佛弟子 敬译

 

原文

  子有四因者:一者报恩者,谓父母于子,宿世有恩,为报恩故,来为其子,则服劳奉养,生事死葬,必使生则亲欢,祭则鬼享,乃至致君泽民,名垂青史,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亲。报怨者,谓父母宿世于子有负恩处,为报怨故,来为其子。小则忤逆亲心,大则祸延亲身。生无甘旨之养,死贻九泉之辱。又其甚者,身居权要,谋为不轨,灭门戮族,掘坟夷墓,使天下后世,唾骂其人并及其亲。偿债者,子宿世负亲资财,为偿债故,来为其子。若所负者多,则可以终亲之身。若所负者少,故不免半途而去。讨债者,谓亲宿世负子资财,为讨债故,来为其子。小债则徒费束修、聘金、延师、娶妻,及各种教诲,欲望成立,而大限既到,忽尔丧亡。大债则不止如此,必致废业荡产,家败人亡而后已。——《文钞》之《复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二》印光大师 着述

 

  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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