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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空法师主讲
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於加州Cupertin○恭录节要
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一 净空 学
◎纲要
1、大乘以自度度他為本,自度度他以六度為本,六度以般若為本。
2、般若摄无量义:性体空寂,我法俱遣,情执尽空,得无所得。
生知—诸法缘生,未见本性,逐相而转,迷而不觉。
佛知—缘生性空,有即非有,当体即空,觉而不迷。
3、因迷而成六道,因悟而有三乘。
4、本经纲要——遣除妄想执著,念佛净心之枢要。
┌妄想─分别心—能变境界,十法界依正庄严。
无始无明
┤
┌我执—烦恼障
┐
↗业
┌情执我见,实為爱根。
└执著┤
├惑<
↓
│
└法执—所知障
┘
↖苦
└爱根不除,心何由净。
妄想——分别心——能变境界,十法界依正庄严。无始无明
我执—烦恼障业情执我见,实為爱根。执著—惑法执—所知障苦
爱根不除,心何由净。
5、般若是自性本具正智——无上正等正觉——照见事实真相,此即佛之知见。
6、老实念佛,则能一心不乱。若不断世间一切染缘,攀缘不息,何能老实。
◎经题
1、金刚:物名,金中之精,最坚最利。能坏一切物,一切物不能坏。又金刚宝光明能照数十里。喻般若正智,能破烦恼重障;彻见一切凡情妄相,照破无明。
2、般若:是梵语,义為自性本具之正智,所谓佛之知见。就理体曰觉性。又名实相般若。就作用曰正智,即观照般若。体用一如,觉照一体,故皆名般若。佛為一切眾生,开示大乘,使令悟入者,名文字般若。
3、梵语波罗密:义為彼岸到。所谓离生死此岸,渡烦恼中流,达涅槃彼岸。波罗密又有到家、究竟、圆满诸多义。
4、梵语涅槃:义為不生不灭,所谓本自不生,今亦不灭。又翻圆寂。
5、因见思烦恼,而有分段生死。因尘沙无明,而有变异生死。
6、大智度论云:有无二见,皆属此岸;二执俱空,始达彼岸。
7、六度中,布施、捨也,若不捨,则不离此界。眾生不肯捨,无观照正智耳。
8、般若波罗密,因位名圆满之观慧;果位则般若即是波罗密。
9、金刚即喻此观智,最坚、最利、最明。果位喻如来法身,金刚不坏身也。、经:具贯摄常法四义,常则三世不易,法则十界同遵。又有径义,修行成佛之路径。
◎显体
1、一切大乘经,皆以诸法实相為体。佛四十九年所说,无非宇宙人生真相而已。
2、智者大师以「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」為经体。江味农以生实相為体。
3、实相即是非相,此中非字,是一切俱非,空、有、双亦、双非之诸相俱非,非亦不立。诸法实相,本来如是,真实如是。无以名之,强名实相耳。
4、离即不取之义,不取於相,如如不动。无以名之,强名曰生。
5、文字詮此实相。观照、观此实相。实相般若,则圆满显现,到彼岸矣。
6、本经之文字般若、观照般若喻如金刚者,以其能离一切诸相,除我见,断烦恼,生实相。
◎明宗
1、宗者修也。经义之主体虽显,非修莫证。读经闻法,必以如说修行為主。
2、修学唯以自悟心性為主,不重经教,谓之宗下。依文字,起观照,证实相者,谓之教下。此佛家自称宗教也。
3、智者大师,以「实相之慧,修无相之檀」為本经之宗。
4、江註以「离一切相,修一切善」為本经依体起修之妙宗。
5、本经修宗,在「无住」二字。全经观门、行门,尽在其中。
6、大智度论云:般若要旨,在离一切法,即一切法。
7、经云:离一切诸相,则名诸佛。又云:以无我人眾寿修一切善法,则得阿耨菩提。阿耨菩提者,实相般若也。离一切相修一切善,观照般若也。因观照而证实相。
◎辨用
1、明宗,是明因位之修;辨用,是辨果地之证。而显体,是显因果之目的。
2、佛言:「一切眾生,皆有如来智慧觉性,但以妄想执著所障,不能证得」。妄想,分别心是。执著,我法二执是。
3、起信论云:「以不达一法界故,不觉念起,而有无明」。不达即不觉,无明即妄想执著。
4、此经大用,能开眾生究竟圆满之智慧。此智為一切眾生性体所本具,即是眾生皆有之如来智慧觉性。
5、性具智开,不觉者觉,无明者明,便是通达一真法界,便是从根本上破障断惑。
6、当知发大慈悲心,便是开此智。依教发心,分别心已融,我见潜消。故令发无上菩提心,灭度所有眾生入无餘涅槃,而实无眾生得灭度。全经不外发挥此义。并忘其為菩提心,直令向一念不生处契入。
7、一切眾生,以不觉十法界同一体性,妄想分别,起人我见,遂生三毒,造罪受苦,轮迴六道。愈迷愈苦,愈苦愈迷。纵有善根遇善友劝令发心,归依三宝。以夙世障缘,叠起环生,欲修不得,修亦难成。故懺悔业障,极关紧要。
8、经云:「端坐念实相,是名真懺悔,重罪若霜露,慧日能消除」。持名念佛,暗合道妙,即是行深般若,无异念实相,是故能灭重罪,能消重业。
9、念实相者,空有不著,双照二边。实相之慧,从大悲生,以大悲广修六度,得无量福。
10、经体為生实相。修宗為离一切相,修一切善。离相,观空也,修慧也。修善,不住空也,修福也。此是真懺悔,能灭重罪定业。内外障缘,一齐销尽。
11、若能於本经,深解义趣,信心不逆,尽能受持,為人解说。即為荷担如来事业,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乃至灭罪生福,当得无上菩提。
12、修行法门无量,而唯一宗旨,除障而已。障有三:(一)惑障:见思烦恼是,除则成般若德。(二)业障:一切罪业是,除则成解脱德。(三)报障:六道苦报身是,除则成法身德。江註举破我、灭罪、成就如来,為本经之大用。
◎判教
1、诸佛出世,教化眾生,必对机说。机有二义:根机,眾生根性,各各不同,障有浅深厚薄故。时机,因时施教,如五时说,先浅后深,先小后大,循循善诱,引人入胜也。
2、古德判教,意在方便学人,使对一代时教,纲领条目,浅深次第,一目了然,可以循序而进,其接引后学之苦心,良足佩焉。
3、晋末判别经教者有十八家,唐后大眾共依者,唯天台、贤首两家。天台判為藏通别圆四教,贤首则判為小始终顿圆五教。
4、天台判此经為通别兼圆。贤首则判属始教,亦通於圆。江註判本经為境心俱冥,遮照同时,慧彻三空,功圆万行,至圆极顿之大教。
◎译人:姚秦三藏法师鳩摩罗什译
1、姚秦,三八四年姚萇称秦王,三八九年吕光称三河王(凉),四○一年什师至长安。经修正知见(学问)。
赞助、流通、见闻、随喜者,及皆悉回向尽法界、虚空界一切众生,依佛菩萨威德力、弘法功德力,普愿消除一切罪障,福慧具足,常得安乐,无诸病苦。欲行恶法,皆悉不成。所修善业,皆速成就。关闭一切诸恶趣门,开示人天涅槃正路。家门清吉,身心安康,先亡祖妣,历劫怨亲,俱蒙佛慈,获本妙心。兵戈永息,礼让兴行,人民安乐,天下太平。四恩总报,三有齐资,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,生生世世永离恶道,离一切苦得究竟乐,得遇佛菩萨、正法、清净善知识,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,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