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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为孝?

[日期:2013-06-08] 来源: 作者:紫竹林道场 点击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国现存最早的汉字文献资料殷商甲骨卜辞之中已有“孝”字。《说文解字》解释篆体孝字云:“善事父母者。从老省,从子,子承老也。”孝字写的就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。《诗经》中有这么一段话:“父兮生我,母兮鞠我,拊我蓄我,长我育我,顾我复我,出入腹我。欲报之德,昊天罔极。”所谓「百行孝为先」,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。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起源

“孝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。在西周,孝的含义有:一、尊祖敬宗。施孝(尽孝)的方式主要是祭祀,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,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,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。二、传宗接代。在周人看来,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,因此,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,生生不息。《易经》:“先祖者,类之本也,无先祖,恶出?”

本质

子曰:“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;不敬,何以别乎”——《论语·为政》:孝不仅是你赡养着父母,你们家的马和狗你都养着它们,能说“孝”吗?若不尊敬父母那和养牲口有什么区别?即“孝之至,莫大于尊亲”——《孟子·万章上》。
真正意义上汉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“敬”为前提的,对内心的“敬”最好的表达就是“顺”,“顺”就是趋向同一个方向,即“孝顺”、“孝敬”,所以孝的本质是“顺从”。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”也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。“一日为师终身为父”,所以老师也是只能认同不能顶撞的,孔子之所以待见颜回其中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很乖,不像宰我、子路,他们为难顶撞老师。
也不能如此武断。《弟子规》里讲,亲有过,谏使更。怡吾色,柔吾声。谏不入,悦复谏。号泣随,挞无怨。也就是说,父母有过错要指出,但是要照顾父母心情,和颜悦色地指。同样可以用于老师。古人并不是不能“爱老师更爱真理”,而是要注意方式。另外反驳上面一段话,古人为何不能反对老师?请看《孝经-谏诤章第十五》:“曾子曰:……敢问子从父之令,可谓孝乎?子曰:是何言与?是何言与?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,虽无道不失其天下……父有争子,则身不陷於不义。故当不义,则天不可以不争於父,臣不可以不争於君,故当不义则争之,从父之令,又焉得为孝乎。”由此看来,孔子也是提倡“爱老师更爱真理”的。

社会意义

[1]「孝」,上为老、下为子,是上一代与下一代,融为一体,称之为孝。
子女从父母那里承传血脉和家训,子女之身,就是父母的分身,不孝父母就失去了自身的大根大本。故古云 :「孝乃天经地义」。
诗经·蓼莪》写道:「父兮生我!母兮鞠我!拊我畜我,长我育我;顾我复我,出入腹我。欲报之德,昊天罔极!」。
因此,身为子女,如何行孝,是我们每个人不可不知的。
孝经》云: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」故为人子女,欲行孝,应先从爱护自己开始,不要让父母为我们身体的伤患而担忧;更要记得「德有伤,贻亲羞」的警言,在自己的品性上,严于律己,不做不仁、不义、无信、无礼的事,以德润身,奋发向上。勿让父母为我们操心、蒙羞,此乃孝顺第一步。
[2]人之行孝,不能离开敬。孔子曰:「盖犬马皆能有养,不敬何以别乎?」孝养父母,没有一定的形式,但皆要出自敬爱之心。想想我们自己,从小对父母的教诲,是不是恭敬听受?
小时候,父母把最好的食物,留给我吃;现在,最好的食物,记得请父母先吃了吗?
家中最好的房间是否敬给父母居住?他们的衣食住行经常关心吗?
父母交待的事情,可曾尽心尽力办好?
父母有病时,能不能尽力侍奉,想方设法减少他们的病痛?
远游在外,已经多久没有向家里问候、回去探望了呢?
……
更进一步,如果能将孝敬双亲的心,扩大到对所有的师长、宗亲;如果我们还能在立身行道方面有所努力、贡献,让父母宽慰,使他们一生的辛勤没有白费,这就是古人所谓的「光耀门楣」,「孝行」至此就更加圆满。
「孝,乃百行之本,众善之初也。」孝不分老少、富贵贫贱,是人人可行可做的。愿我们能牢记这些话。及时把握行孝的机会,切莫等到「树欲静而风不止,子欲养而亲不待」的悲恸,至此追悔已迟。

误解的“孝”

1、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孟子在评价结婚的事情时说的,完整的原话是: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”。从原文里能看出,这里的“无后”,并不是指没有后代,是没有尽到后辈的责任的意思。翻译成现代的话,意思是“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回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”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没含有不生孩子就是不孝的含义
那么为什么后代人把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这句话曲解为现在的意思呢?“不孝有三”的另外两个是什么呢?这就要看汉代人赵歧所做的《十三经注》。他在注释孟子上面的话时,说:“于礼有不孝者三者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”这里他把无后解释为了“不娶无子”,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。但有意思的是,他认为第一不孝,是“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”,意思是第一不孝,是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,容忍他们做不义之事。
这就很值得我们回味了。很多同志说,为了父母去结婚。如果为了父母去欺骗一位异性而结婚,当然也就是“陷亲不义”了,无后问题没解决,反而犯了第一不孝。
实际上,这些古话在21世纪仍然被人们遵循,本身就是很悲剧的事情。传宗接代,是把儿女当做生孩子的机器,当作财产。父母把生儿育女当作投资,这本身就是值得反抗的。

历史

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。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——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” 原文是“孟子曰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”。
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,意思是:“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”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——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。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。
后来汉代赵岐写了《十三经注》。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:“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”
翻译成现代文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可见赵歧也不是说断绝后代为最不孝。他认为最不孝的就是容忍父母去干不义之事,而作为后代不劝说。后又经过不明真像的群众以讹传讹,就有了如今的这种错误解释。翻看原文可以得知,我们的理解如同“秀才认字认半边”。
正因为这种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,把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都曲解为“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”。在“忠孝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。老百姓为了不断后,无论世家还是贫民,都无所不用其极。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。
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。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——“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”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,也要认可,不能指出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由此可见,孔子思想对人伦(人权)的压制。从现代的眼光看,儒家对孔子的修正、补充是一种进步。
对于第二条,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。孔子的思想是认为“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”
如此看来,“无后”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“为大”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“不孝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 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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